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是对交通事故过程的全面反映。既然是证据,法庭审理中就应当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
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也是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公文书证,具有极高的证据效力。
1、交通事故认定是不可诉的行政确认。
2、交通事故认定是对当事人行政、刑事责任的认定。
3、
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
民事强制执行力。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
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