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上诉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首部。依次写明:①标题:“
行政上诉状”;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上诉人、被上诉人并分别在其后面用括号注明是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事项要求与起诉状相同。③案由:写清案件名称、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等。
(2)正文。应写明:①上述请求。针对原判决或裁决的不当之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撤消、变更原裁判或重新审理的请求。可分点列出或分层叙述。②上诉理由。这是上诉状的重点,主要的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引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述。制作时,首先要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驳;其次,要抓住主要的关键性问题,切忌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上诉理由务必要足以影响裁判、影响处理结果的,这样的上述才会获得成功,也才具有实际意义。
(3)尾部。写明:①致送法院的名称;②上诉人签名盖章并注明上诉日期:③附项:上诉状副本份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