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
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时;
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
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
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
继承人或受
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