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
一般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
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累犯的法律后果: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与此相关的还有一条,是刑法的第74条,“对于累犯,
不适用缓刑”,足可看到立法对累犯是持坚决的打击态度。
3.其实还有一点,就是累犯也
不适用假释,具体是《刑法》第81条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