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讨论。
1、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成立的购房合同可以
行使撤销权。
合同被撤销之后,定金应当退还给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
2、若购房者无正当原因恶意不再
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导致合同不能按时签订的,适用定金罚则,定金不予退回;
3、因不可抗力、政策原因导致不能签订合同的,定金应当退还。因此需要具体讨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