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第
一、共同偿还的原则;第
二、协议偿还的原则;第
三、判决偿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