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
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
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规定遗嘱执行人应有何种行为能力,但从遗嘱执行的后果看,遗嘱的执行属于重大的和复杂的民事行为。
因此,遗嘱执行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担当遗嘱执行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