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
(12)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房地产企业新开发的商品房,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也是属于一种产品。在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
商品房出售、出租或者自己使用之前,房地产企业是不需要为此
缴纳房产税的。房地产企业除了这一项,其他的也都是和其它公司一样的,公司购置、租赁、出租地产,都需要按照
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地产税,与一般房产相比,投资联营的房产有其特殊性在里面,因此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的时候也需要区别对待。
第一类,以房产投资联营的,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同承担风险的,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是自用房产,因此是按照房产计税余值为依据
征收房产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缴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幅度)适用税率。
第二类,投资者以房产投资,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在将自己的房产变相租给公司,因此应该由出租房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缴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