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按一般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走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行动建议:
1、
诉前财产保全;
2、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3、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提交材料;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