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等权利;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公司很久不分红的,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
1.先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力争通过有关分红的董事会决议;然后再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在股东会上通过分配方案。
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财务报表,确认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董事会决议与
股东会决议,确认公司是否对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3.若公司股东会已作出有效决议,公司未履行决议,则可以公司为被告向,请求公司支付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