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条有规定,那么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罪会如何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21-8-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