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

更新时间:2022.04.10

新刑诉法中并未明确人民法院能否主持协商以达成和解。很多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加害方和被害方缺乏有效沟通的渠道,而且还处于对立状态,缺乏互信。如果没有审判人员释法明理,从中调和,双方当事人很难自行和解。 所以司法解释规定,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这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体现,同时也可以解除审判人员的顾虑,鼓励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为体现和解是双方自愿的原则,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以上就是刑事辩护司法解释方面的内容
展开更多

针对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8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取保候审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