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无法继承。如宅基地上有房子的,在人死后,房子可以继承,并且允许其暂时不上交宅基地,也就是说不会强制毁掉房子而收回宅基地。但是房子倒塌或毁灭后,不准重建,宅基地应由公家收回。所以宅基地是否有继承权的答案是没有的。
2.不过农村一般存在30年一动地的规则,所以大多情况下,在村民死后,集体并不立即收回宅基地,而是在动地时收回,然后按新人口重分,这一段空档期,就会有亲戚利用这个
宅基地建房或别的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
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