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变造行驶证,罚款200-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1、违法行为:使用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2、行为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3、处罚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记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1条第5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