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其次,《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诈骗6000元是数额较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也就是说最多可以判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视案件情况由审判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