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
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