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肇事后,如果副驾驶人员对交通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例如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人驾驶等,要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