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
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企业债权就是指企业的上述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
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
对抗第三人。企业债权可以算是企业的资产,在
公司破产清算等也会将企业债权弄清楚,用债权来进行抵债的情况也有不少。债权资产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各种存款和贷款活动中,以转让货币使用权的形式形成的债权资产各种商品交换中,以转让商品所有权的形式形成的债权资产以及其他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债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