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如果商标申请异议的话,具体来说《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如果有人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大概异议后的
四、五个月时间你会接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和对方的理由申请书、理由书、证据材料。你可以在接收到答辩通知书起的一个月内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及理由。如果逾期不进行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