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拆迁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附着物补偿等,具体的标准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结合农村土地的地段进行确定。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