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毒罪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2.10.04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毒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前者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公共安全。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既可由自然人构成,也可由单位构成,自然人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后者则表现为直接向可能被大众接触的食物、水源以及牲畜饲料中投入毒药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不完全相同。前者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直接目的;后者则以危害公共安全为故意的内容。
展开更多

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毒罪的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4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三个档次的定罪量刑情节,分别对应三个档次的量刑幅度:1,在生产...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界限 1、犯罪手段不同...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刑事辩护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