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可以
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果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1、一般认为合同双方的当事人
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但实际上,违约金即使没有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和损失,违约金也可能是过高的。
2、违约金过高的证明责任: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的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
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守约方也负有证明违约金合理的证明责任。
3、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调低,实际中,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对违约金调整的比例会不一样。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不同的法官或许有不同的比例。例如,甲乙双方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一套全价60万元的房子,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可诉至法院要求守约方赔偿50万。市场房产价格并无波动,由于其他因素,甲方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于是就向乙方提出退款并愿意支付15万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这时甲方就可以诉至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降低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