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不当的行为造成人们的经济损失或是发生纠纷时,容易牵涉到国家赔偿的问题,国家赔偿是为了维护与人民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与人民的友好关系。国家机关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国家赔偿以
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国家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国家赔偿以“抚慰为主、补偿为辅”为原则,同时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也从无到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最新
国家赔偿标准、无罪错判最高检公布
国家赔偿新标准:
1、
侵犯人身自由权日赔242.3元;
2、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
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42.3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13日公布,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41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42.3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2款规定,各级检察院自2017年5月16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