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交社保,发生工伤的由工伤基金先行支付,从
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
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下列规定追偿。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