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通常是去
公司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办理的。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会,形成
股东会决议。
2、到国税局领取表格,按照要求填写,缴销发票,补税后,收回国税
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通知书,到银行去销户。
4、到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以通告相关单位清算往来款项。
5、再到工商部门拿表格,填好交回工商部门,就会收回营业执照。
6、最后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
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算审计报告、国/地税的同意注销通知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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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
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