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七至十级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湖南,七到十级分别为
15、10、8、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湖南,七到十级分别为
15、10、8、6个月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