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