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即是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在与农民工
签订劳动合同是,都应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2、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
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3、返乡务农可申办退保
参保了的农民工在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的有社保部门保留基本养老关系,重新就业后即可续交养老保险,如果返乡务农的,可依据个人申请办理退保。
4、
养老保险关系可异地转移
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出台了新政策后,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办理异地转移。
5、待遇计发
农民工参保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由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领取申请,社保机构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发放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6、个人账户清算
如果参保的农民工在未到达
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返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退保的,可将其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返还给本人,社会保险关系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