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需要原告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被告
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
在诉状中注明被告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离婚理由以及相应证据,
法院受理诉状之后,会在7天内下达是否立案通知,
如果立案,法院采取普通审理程序,会在6个月以内审结,采取简易程序前提,会在立案起3个月以内审结,
是否判决准予离婚,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