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机关的罚款处罚不服的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
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都可以
申请行政复议。
2、当事人对
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