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所以取保本身不会留有案底,但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后则会留有案底。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