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罚金怎么交
刑事拘留是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还有一种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这个拘留可能会罚款。
罚款要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
根据《
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
行政拘留
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罚款的缴纳与当场收缴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作出后,就涉及执行的问题。关于行政拘留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关于罚款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相当多的属于流动人口,让其自行缴纳罚款,往往会逃之夭夭。如果动用警力去追讨,成本过高;如果不追讨,处罚决定无法落到实处,影响法律的效力和严肃性。另外,有的案件,罚款数额很小,当事人对处罚又没有异议,有的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如果一定要让其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毕竟属于例外情况,为了规范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人民警察,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收缴的罚款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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