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直白的问题呀
就目前而言,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绝对不容许这种情况存在
但现实往往不是这样的,只能说钱不是万能的,不是有钱就能搞定这个事情,除了有钱,还得有人收这个钱,收了钱的人还得有能力办这个事,而这其中骗子居多,能办事的人很少,而真正能办事的人,畏于当前的形势,也是需要考虑考虑的
但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总会有人冒着这个风险去做这个事情
还有就是,有钱又有人了,确实也有能力办这个事情了,还得看坐牢的人,坐牢的人首先要表现好、劳动积极、去挣取积分和一些表扬等,积攒到一定的程度,够减刑的标准才行,现在的司法环境不比多年以前了,不只是监狱说了算,判决的法院、检察院、监狱上级主管部门需要会同考核的,有人有钱只是能比别人优先考虑减刑,所减的刑期比别人长一点,但也是有上限的,不是想减多少就减多少,想减几次就减几次的,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即便找到关系也不能在规定之外没有约束的操作,,不谢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