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