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是可以补办的,手续和上面一样,就是准备的证件除了上面所列举的证件外,还要包括下面的证件。第一是必须是父亲或者是母亲才能来补办医学证明;第二是父母双方的离婚证书原件或者是
离婚判决书。
对于离婚的情况: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
(1)或
(2)均可):
(1)监护方
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所以以上就是对
夫妻离婚孩子出生证明怎么写的描述,希望对你有帮助。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