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
聚众斗殴罪的,如果不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是不构成犯罪的。
如果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应当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应当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可以给予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时,给予轻或者减轻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