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律师如果要
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手续:
包括: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和
亲属关系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具备这些手续文件,律师就随时可以会见当事人,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