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需提交证件材料
1、男女双方的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男女双方的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应持当地社区或乡镇证明);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补办登记的程序
1、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辖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
办结婚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办结婚证条件的,准予登记。
关于事实婚姻怎么补办结婚证的问题,上面的内容可以了解。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