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合理
约定借款利息,双方宜采用书面方式对利息的计算方式,计算期间进行明确约定,并且为保证利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借款利息的上限不宜超过年利率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关于《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36%,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约定的利息在24%至36%之间,则无法请求强制执行实现利息请求。打击高利息借贷已成为近期政策导向,利息约定应更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