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的解答为企业虚列资产,会计报表不真实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也就是说,在以非现金资产或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时,资产的价值一般都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而债权人按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使所接受的资产的价值提高了很多,即在重组日到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期间虚列了资产价值,尤其是当债务的账面价值远远高于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实际价值时,债权人大规模虚列资产,容易使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也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当然,债权人按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的前提条件是期末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由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缺少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公允的市价,以及资产本身价值的不确定性,再加上企业自身的原因,不愿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不愿或完全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即使短期投资一般有活跃的资本市场,期末也可以通过选择计提跌准备的方法来达到不提跌价准备的目的,使资产一直处于虚列状态,导致报表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