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
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况由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以上是
诉讼离婚的程序现离婚
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