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的补偿有: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5、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6、其他地方法规规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