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登记的范围应是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
2、由于你的劳动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盖的是总公司的章,当然只能在总公司所在地进行劳动用工登记,而不能在分公司所在地进行劳动用工登记。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要求在分公司当地办理。缺少法律依据;但是,如果你的社保关系是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那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要求在分公司当地办理是合理的。
3、若要在分公司办理,就需要
变更劳动合同,与分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后才能办理用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