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程序如下:
1、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
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