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一方家庭暴力的,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时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