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劳动争议这个问题,据我所知:
1、何种裁决可适用撤销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程序。
只有终局裁决才可适用撤销仲裁程序,而终局裁决是指下列劳动争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终局裁决的救济方式。
(1)劳动者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裁决。
3、仲裁裁决类型的认定。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