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有以下要求:
1、有符合公司章程的股本总额;
2、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以及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3、筹备好公司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4、制定了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
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
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