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公证程序主要是:
(一)当事人到公证处填写相关表格。
(二)当事人要准备的材料:
1、财产所有权的相关证明,像房产证、而没能拿到产权证的,可以是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2、本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双方已经互相草拟好的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先不要填写等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双方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准备好了上面的所有材料以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托人代理去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
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三)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