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判处
三年有期徒刑,但是缓期四年再执行,如果被告人在四年的缓期时间内没有再犯罪,四年缓期时间届满后,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的意思。此处的四年缓期时间又称为
缓刑考验期,是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考察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促进其积极改造的一个时间段,不同的刑期有不同的缓刑考验期。
犯罪后获得缓刑判决是比较理想的处理结果,不是每个被告人都可以获得,除了需要获得有效辩护外还须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第一,被判处拘役或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被告人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至于危害社会;
第三,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