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商定,对于被保险人遭到保险意外导致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职责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海上财产及其利益、运费和职责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海上风险所导致的保险财产损害,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根据商定的条款和数额承受赔偿保险金职责,因此,海上保险合同是隶属
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只是和通常财产保险合同相比,更具有其特殊性,如保险标的的多样性、保险意外的复杂性、保险利益主体的多变性、保险合同适用法律法规的国际性以及海上保险合同的综合性等。